第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二等奖学金300元,三等奖学金100元。
2.助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第十三条 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人(无利息)。
第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十五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