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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x八、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五)录取方式
 
1.平行志愿投档
 
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梯度志愿投档
 
(1)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先后录取。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第二志愿专业投档,若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方式。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①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达到省公布的专业合格线;不在省艺术类统考或校际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则承认其它院校的校考专业合格证。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③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要求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才有资格填报空中乘务专业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认可由我校单独发放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同时也认可其它院校发放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6.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25号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电话:027-8162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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