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文执行。新生入学时,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129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12900元,学前教育、护理每生每年13900元,环境艺术设计每生每年14900元。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6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9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300元,医学类每生每年6900元。学前教育每生每年6600元,音乐表演每生每年7800元,护理每生每年7600元,临床医学98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住宿费15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