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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河南
类型:
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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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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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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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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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对不服从调剂或因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河南省艺术类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我院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郑州市新密溱水路西段618号
邮编:452370
电话:0371-6921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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