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库管理系统
所在地区:湖北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第七条 招生机构、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2、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3、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空额计划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来考生(专业成绩达生源省美术类省考专科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艺术类专科批次线)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以文化分高优先录取。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学校不限定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8116071

高校搜索

【院校查询】
院校名称
      地区
      类型
院校性质
【具体专业查询】
专业名称
专业大类
专业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