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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山东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枣庄职业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枣庄职业学院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护理(定向培养赴日就业)班、护理(校企合作)班开设日语。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班、护理(中外合作办学)班开设韩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依据总成绩依次录取,口腔医学专业须选考生物和化学两科,否则不可报考;其它省份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新生入学后,其它专业考生不允许转入口腔医学专业。
(4)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邮寄给考生本人。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我院2020年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枣庄市新城区祁连山路
邮编:277800
电话:0632-869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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