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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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 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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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600-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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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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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毕业、就业及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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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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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学校,具体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