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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新疆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十、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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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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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进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由学院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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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类、单列类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文史类:文科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英语;三校生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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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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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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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升高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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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院招收“直升专”高职的优秀中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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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要求,学院继续组织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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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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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术科成绩按照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考成绩合格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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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女身高162cm以上,男身高172cm以上,矫正视力0.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健康无疾病,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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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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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院高职录取时对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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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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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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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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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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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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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双语类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国语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民语言类考生入校后,按要求直接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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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开发区
邮编:841002
电话:0996-675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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