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文法财经类专业学费48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批准8800元/年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年,应征入伍大学生享受学费一次性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我院是山东省首批学分制试点院校,各专业具体收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执行,校企合作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实行学分制收费。
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