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
3.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个等级。
4.学院还设有竞赛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第十四条 高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三个等级。
2. 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县镇非农户口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