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信息查询系统
所在地区: 类型: 性质:专科 -- 《点击进入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录取: 招生章程 | 招生计划 | 招生办

录取规则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无口语成绩要求,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在校期间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
1.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
3.考生高考体检信息中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患有《指导意见》规定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未参加高考体检、体检项目不完整。
4.学校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岗位要求,对烹饪类专业(包含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餐饮智能管理)体检要求做出补充规定:《指导意见》规定的视力要求调整为考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须≥4.5,无色盲,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备注:录取时以考生电子档案体检信息为准,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学校按照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依据“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实行高考改革“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同分考生排序原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政策执行。
5.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5年公布的填报志愿指南和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6.春季高考和技能拔尖人才的投档原则、录取规则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8.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加分直接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9.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官网。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电话(传真):0532-86051600
邮编:266100

高校搜索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