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网站(http://www.sdjtzyxy.com)。
第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批复的收费标准,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2000元/年;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9600元/年;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空中乘务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8800元/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它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