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建立有完善的资助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十三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