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生·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学院设有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三等2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学生总数14%)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200—4400元/生·年,同时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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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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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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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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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