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奖励与助学
1.奖励政策
国家奖励政策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另外,学院还设立“华邦建投育才奖学金”、“一建育才奖学金”、“四建育才奖学金”、“七建育才奖学金”等多种企业奖学金;同时还设有“校长奖学金”、“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使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鼓励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宗旨。
2.其他助学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