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大专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设三个档次,分别为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4.国家助学金:凡在我院就读自考大专(本科)的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每年1500元(两年)。
5.学院奖学金:荣获“全国创业之星”的胡乐平先生在学院设置了“胡乐平奖学金”,最高额1000元。
6.学院制定了特困生资助办法,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7. 我院学生可办理国家规定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