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库管理系统
所在地区:湖南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院2020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的文件规定及招生政策实行网上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向低分录取的原则,男女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如本校未完成录取指标,可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律按文化和专业总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注:艺术类考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以各省、市、自治区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
第十条 所有投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专业的分配情况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学院网站或拨打学院招生电话查询。
第十三条 资格复查与体检
新生报到后,按要求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体检,新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资格复查或体检有问题考生,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电话:0731-5622777
邮编:410004

高校搜索

【院校查询】
院校名称
      地区
      类型
院校性质
【具体专业查询】
专业名称
专业大类
专业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