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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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助学金政策,分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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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特困3800元/年/生,一般贫困2800元/年/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限额8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