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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江西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七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等9个专业均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院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南昌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
电话:0791-83899638、83898371
邮编:3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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