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试(秋
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
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 (含
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
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
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
不超过105%。
2.无专业级差分,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
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
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5、艺术类专业:
(1) .美术类: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并台
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录
取不分文理,按进档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的30%与
美术统考成绩的70%合成分,根据100%的招生计
划划定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从
高份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
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同分情况下,按美术统考.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2) .编导类:参加当地编导专业统考并合
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录
取不分文理,按进档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的30%与
编导统考成绩的70%合成分,根据100%的招生计
划划定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从
高份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
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同分情况下,按编导统考.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6.非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专科录
取控制线,根据1009%的招生计划划定录取资格线,
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7.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
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
|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 志愿考生(包括征
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
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
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
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不
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