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0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按教育部要求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明确职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在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同时成立学院招生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等。
(三)录取规则:
1.参加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体育类考生在体育统考成绩及文考成绩均达到省定体育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高考文体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文科考生在文体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类理科考生在文体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非体育类考生在高考分数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非体育类文科考生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非体育类理科考生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