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我院承认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若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仍未录满,录取第二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录取方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