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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四川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语种要求,但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普高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职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的综合总成绩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进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配,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第二十条  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调剂各分专业计划。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同时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护国校区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
酒谷湖校区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谷大道七段315号
联系电话:0830-3150415
传真:0830-3151332
邮编:6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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