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基本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视其总分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4、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开学报到时组织专业面试,面试合格予以录取,不合格则尊重考生意愿转入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