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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辽宁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我校录取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邮政编码:110023
电话:0419-230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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