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 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