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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山西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九、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播音与主持专业使用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专业成绩,录取原则采用志愿优先,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钢琴伴奏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专业使用省统考音乐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器乐演奏只招收电声专业方向考生。
7、美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使用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按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9、“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电话:0351-4934890 224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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