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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山西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三、录取原则和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对口升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七)外语语种仅限于英语语种教学。
(八)男女比例不限。
(九)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曹学仁(院长)。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阳泉市漾泉大街9号
电话:0353-6662129
邮编: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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