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学费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本科各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18000元/年·生、专科各专业收费标准为9200-120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文件)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床位可通过网上选择),现有两种配置供学生选择:分别为1200元/年·生(六人间)、2000元/年·生(新六人间)。
学生公寓室内配有独立床位、书桌、衣柜,独立卫生间、一体化洗漱台、生活阳台、洗衣机、空调和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