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统一时间、方式和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志愿。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该省(区、市)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先报志愿后定控制线的按各省政策执行)。
2.学院录取以各省(区、市)招生政策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进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投档成绩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比对数、语、外单科成绩,仍相同则调平专业计划人数录取。
3.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冀招委普[2010]9号文件要求执行。航海技术要求身高不低于162厘米,轮机工程技术要求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辨色力完全正常。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要求男生身高在172-185厘米之间,女生在163-175厘米之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要求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要求无色盲色弱。
4.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河北省美术专业联合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内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学院认可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优惠政策。
6.学院不限制外语语种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7.学院在江苏录取新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8.学院在浙江录取新生无选考科目要求。
9.学院在内蒙录取新生采取“专业清”的录取办法。
10.按大类招生专业,入学一学期后分专业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