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3、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5、因为民航业培养专门人才,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厘米,女生身高163-174厘米。
6、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7、对考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8、若我院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