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择优录取。
2、无专业加试要求。
3、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一律采用英语。
5、对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8、对于各省市规定的具备照顾条件的考生我院按各省市招办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