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院严格遵循各省(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学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男女生比例: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6.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医学类专业、航空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相关职业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填报相关专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报考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身心健康,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报考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专业考生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双手无瘢痕、面部无明显疤痕、四肢无残疾(其中,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护理专业男生不低于165厘米)。
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考生要求考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匀称、无口吃、无晕车、无晕船史。视力:女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3-175厘米,男生173-185厘米;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5-175厘米,男生170-185厘米。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勤助贷免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办理。目前按国家和校内相关文件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4500元/年、校级奖学金600~12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院内勤工助学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