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考试)成绩
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
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顺序志愿批次按不
超过120%投档,平行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05%投档。
2.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
间无分数级差,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若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
|线,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
| 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如省市无编导类
|统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认可省市级美术类统考成绩)。
5.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
试合格或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 进档后按照高考
成绩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
有专业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二、若生源不足,我校可以按照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降分录取或将
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1.在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 ]选测科目的成绩
等第均须达到d等级。
2.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
取”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