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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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6500元/年。
住宿费标准:800-10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第十二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