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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四川类型:高职性质: 示范(高职) --《点击进入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六、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分别在美术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录取到相应专业。
(5)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分数线,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7)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9)男女比例:由于行业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招收男生,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其它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德阳校区)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邮编:618000
(成都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区青白江大道899号
邮编:610399 电话:0838-265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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