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院按照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普通类专科专业学费9000/9900元/学年;护理专科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体育运营与管理专科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专科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专业12000/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