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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吉林类型:高职性质: 骨干(高职) --《点击进入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

“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省份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中德诺浩-校企合作)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邮轮、汽车销售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电台街63号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54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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