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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广东类型:高职性质: 骨干(高职) --《点击进入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尊重考生志愿为第一原则,并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考生所报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7、自主招生录取要求详见学校自主招生章程;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9、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文化课成绩的30%,术科统考成绩的70%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0、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第三批专科: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美术类: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
邮编:528436
电话:0760-8829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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