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在录取时,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充足,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额满为止。
4、我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5分。
6、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以语文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理工类考生以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