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120%调档。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已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处理。
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师范类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其他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