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录取。应往届生录取时分数无级差。英语专业必须有口语成绩且成绩合格。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假、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