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原则与条件
1.严格执行生源省高考投档录取有关规定,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加试要求,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优惠加分政策,生源不足征集志愿时同意降低分数线投档录取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安排专业,分数相同则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专业,我院认可河北省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使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184厘米,女生身高162--172厘米。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视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体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空乘人员标准。举止端庄,五官端正、口齿清晰。不接收无志愿考生。
7.录取专业没有语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