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对进档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录取。
3、投档比例在120%之内的,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与院校提档线并列的考生,则比较单科分数,其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4、我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含120%)。
5、男女比例不限。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