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2、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为120%(含120%)。
3、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达到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至满额为止;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在达到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调剂;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改学英语。
6、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