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库管理系统
所在地区:山东类型:高职性质: 示范(高职) --《点击进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以专业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3.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我院按其要求执行。

4.原则上认可有关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按加分后的成绩参加录取及专业安排。

5.美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全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往低分录取。

6.航空服务专业须参加我院专业测试并获得合格证,录取过程根据投档情况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春季高考按考生类别分专业录取。

8.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均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规定。

9.因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凡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该专业不予录取。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电话 :0532-86105216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邮编:266555

高校搜索

【院校查询】
院校名称
      地区
      类型
院校性质
【具体专业查询】
专业名称
专业大类
专业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