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以专业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3.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我院按其要求执行。
4.原则上认可有关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按加分后的成绩参加录取及专业安排。
5.美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全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往低分录取。
6.航空服务专业须参加我院专业测试并获得合格证,录取过程根据投档情况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春季高考按考生类别分专业录取。
8.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均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规定。
9.因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凡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该专业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