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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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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五、录取规则
1.福建省和浙江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其他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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