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类侦查、治安管理专业,结合考生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情况(省外考生的体检和政审结果以电子档案为准),合格后,按照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委划定的普通高考控制分数线,依据生源选拔合格名单录取。
法律类专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依次阅档,并根据其综合条件决定是否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优先考虑高考成绩、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兼优者。录取专业视考生的综合条件而定。
公安类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女生按15%录取;法律类法律事务、法律事务(汉藏双语教学)两个专业女生均按30%录取;法律事务(汉藏双语教学)专业只招民语类(加试藏语文)单独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