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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北京类型:高职性质: 民办(专科) --《点击进入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4、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后续志愿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北京市的录取原则是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会考成绩高的学生。

7、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8、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标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4—184CM,男生体重标准为:【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女生身高162—172CM,女生体重标准为:【身高(CM)-110】±【身高(CM)-110】×5℅】;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京东燕郊开发区
邮编:065202
电话:010-6159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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