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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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966

在陕招生代码:811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    编:712100    

学校网址:http://www.ylvtc.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历史可以追溯到1934年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附设高职。学校是国家首批示范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双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3069亩,校舍建筑面积70.4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亿元,图书232.98万册。现有专任教师1086人,具有正高职称86人、副高以上职称338人,博士学位83人、硕士学位859人,拥有各类国家级教师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标兵等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劳动模范3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万余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16个教学院部。开设农、林、水、建、理、工、管、经8大专业类群68个招生专业,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7个、校级专业群4个,构建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专业群建设发展体系。拥有校内外教学实训场所508个,其中校内教学实训场所380个、校外教学实训场所128个,拥有相对稳定的学生岗位实习基地133个。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持续提升校企合作与科研服务水平。建立15个产业(企业)学院,成立“2院7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了校地联动、教产衔接、开放融合的人才培养“杨职”模式。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招收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东盟等国家留学生,承担了上合国家政府官员和技术人员培训任务;建立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几内亚水利工程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古利斯坦国立大学现代农业学院2个海外分校。

学校先后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首批5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陕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报名及考核办法

第八条 报名对象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九条 院校申请

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考生根据各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条 专业志愿填报及确认

考生于2025年3月7日10:00至3月14日上午12:00,在学校网站(http://www.ylvtc.cn)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在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也可现场办理(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考生于2025年3月15日8:30-11:30在我校统一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2025年3月15日14:00-18:00在学校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校生”2025年3月15日14:00-15:30按照报考专业类在学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3月15日16:00-18:00在学校进行技术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考试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学校组织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进行,主要甄别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考生按照自身兴趣健康成长。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针对“三校生”进行,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采用面试200分。

第十二条 学校于3月27日17:00前,向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管理平台上传汇总成绩,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第十三条 报到注册

3月27日17:00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于3月29-30日8:30-17:3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南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根据首轮报到注册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录取。

学校于2024年4月15日至16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对考生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我校只认可在我校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学生,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并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对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政策,根据(陕招办〔2014〕21号)文件执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3月10日之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生物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动物工程学院所涉及专业6500元/年;其余专业7150元/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学校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学生需签署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知晓书,预录取学生报到注册后,不得再参加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ylvtc.cn

咨询电话:029-87083921、87083005、8708394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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